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兴安石油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内森工字【2023】254号文件要求,聘请呼伦贝尔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报废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兴安石油公司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可靠、客观、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对本次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自然日,即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工作人员 (联系人:迟雪松 电话:15247077011)。
特此公示
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附: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表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