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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 读著名作家刘庆邦的短篇小说,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读书,反而有一种“唠家常”的场景体验。具有这种体验的原因,我认为其一,作者对于故事情节展开极其细致深刻的描写,使读者对他用笔墨搭建的场景有身临其境之感;其二,作者的作品很“接地气”。故事中的人物都是身边活生生的普通人,语言也采用平实质朴而不乏幽默的短句子,通俗易懂,十分具有可读性。
高密度且形象的细节描写是刘庆邦短篇小说的“法宝”。像电影里的长镜头一般,他把情节推进得很慢,对一些重要场景做了相当详尽的描写刻画。如 《走窑汉》中,小说开头即花大篇幅描写了马海洲身上的刀子掉落的过程。从对刀子的外貌、张清看到刀子的神态、马海洲拾起刀子的动作和语言等描写上吊足了读者胃口,让人不禁好奇事情的来龙去脉;如获鲁迅文学奖的《鞋》中,作品极力刻画给未婚夫做鞋的乡下女子守明如何将自己的爱意一点点缝进鞋子里,还有守明看着鞋子所展开的大量隐私性的心理活动,“觉得捧着的不是鞋,而是那个人的脚”,作者铺垫这么多,都是为了后记讲述的,作者又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愧疚与后悔之心; 再如《冲喜》中,妻子背着横起的玉米秸进不了门的场景,其中穿插了黑狗和丈夫的动作以及她自己的心理描写,处处暗合着文章“性”的主题。作者通过这些形象而有趣的细节描写,让故事有了一种可读性,即“好看”,并能在这个标准线上尖锐快捷地指出现实社会中的一些问题。题材小,影响大,刘庆邦不愧被文学界誉为“短篇王”的称号。
刘庆邦当过农民、做过矿工,所以他的作品大多选取的是乡村和煤矿题材。经统计,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乡村题材占了11篇,煤矿题材占了5篇(共20篇),而《丹青索》和《人事》等其他题材作品,也是作者询问知情人士后写就的。由此可见,写小说可先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写起,作者具有真情实感,作品才会“接地气”。此外,作者将“接地气”的故事再用轻松质朴的短句子讲出来,读者只需把注意力全然放在情节走向上即可,不用去花时间去欣赏或揣摩那些华丽的辞藻,这一点颇合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写作风格,值得写作者们学习。故作艰涩也许能证明自己具有不俗的语言功底,却会令读者敬而远之。因此,写作和做人的确是有相通之处的。
无论是《城市生活》中无法摆脱自行车“魔咒”的田志文,还是《大活人》中无法将小女孩儿送走的耿文秋,刘庆邦都将故事冲突与人物描写刻画得尤为形象,读起来好像是在听亲戚朋友“唠家常”那般亲切自然。短篇小说并不需要复杂持久的情节,讲好讲透一件事,用高密度的细节描写反映身边人的生活百态,看懂作家对这个现实社会的深度思考,就不失为成功的短篇作品。“短篇王”刘庆邦毋庸置疑地做到了这一点。 □赵小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