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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河森林公安局 处罚无证进山轿车

王琦
2018-06-08
2109

        本报讯(通讯员 栾维敬 张焕波)近日,阿里河森林公安局按防火条例严厉处罚一辆无证进山轿车。

        6月3日11点多,奎源派出所接到报案:一辆棕色轿车无防火证入山,并破坏防火设施。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这辆轿车上坐着5人在奎源生态功能区向阿里河镇驶去。派出所民警截住车辆后,对何某某等5人进行询问。经调查核实,何某某等5人开车从托扎民乡经由八岔沟,没有防火证私自进山,并在奎源生态功能区破坏防火设施,给防火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民警对他们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按内蒙古自治区防火条例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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