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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河森林公安局第八党支部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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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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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甘河森林公安局第八党支部不断加强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领民警为甘河林区的政治稳定、森林资源的保护、林业企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支部工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幻灯片、座谈、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支部认真组织,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的形式,确保每位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有剖析、有整改、有收获,有提高,形成了风清气正、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体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连续两年被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授予优秀党组织的称号,先后涌现出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2014年至2015年,支部党员共荣获三等功1次,嘉奖6次,支部党员切实起到了排头兵领头雁作用。
      重拳出击,除尘涤恶,让党和人民群众放心
      这个支部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以服务林区改革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大局为中心,以促进队伍稳定,维护甘河林区和谐发展为目标,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党支部将教育与工作相结合,亮点迭出,他们积极参与各类森林管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充分调动民警积极性,深入到一线,认真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工作,使辖区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造福人类的一项重要工作,自觉保护生态成果。他们扩宽思路、深挖案源,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2015年,这个支部森保大队民警相继侦破系列特大野生动物案件,得到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内蒙古日报》、《中国绿色时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天网”栏目等相继进行了报导,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打击效果和宣传效果的双丰收。两年来,森保大队共办理各类案件235起,其中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9起(特大案件5起),没收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紫貂死体19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猞猁死体3只,各种猎捕工具219件。正是他们的出色工作,甘河森林公安局首次被国家林业局评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先进集体”。
      这个支部治安大队加大社会面管控,创新工作思路,协调林、地、铁三方警力资源,积极构建“打时联手、防时联勤、控时联网、信息共享、保障有力”的“打防管控”警务合作机制。甘河森林公安局巡逻队与鄂伦春旗公安局特警队、甘河镇派出所、刑警、交警中队联合开展了多次巡逻震慑行动,极大地增强了甘河群众的安全感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为跨区域、多警种全面协作、联勤联动新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国保大队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信息,他们坚持从细节着手,时刻掌握上访人员的心理情绪变化,耐心细致疏导,多措并举,做好全国两会、敏感日、重大活动的维稳工作。
      强化服务,让林区人民更加满意
      森林公安工作不止和森林打交道,更多的是和群众打交道。这个党支部从思想、作风、纪律、形象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强化全警的群众意识、群众思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2014年8月在抗洪救灾中,这个党支部的党员不顾个人安危,始终坚守一线,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支部党员趟着过膝的积水,挨家挨户疏散受灾居民。当得知有一户受灾居民因患病不能行动时,党员首当其冲将患病老人抬上救援车,确保了老人的安全。2015年3月,支部党员到林场工作的途中发现一辆大货车陷入积雪中,迅速实施救助,使货车和随车人员得以脱险,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心系群众,亲民爱民的良好作风。
      规范执法,为林区安全做贡献
      这个支部积极组织学习先进办案理念,强化警务技能,要求执法办案民警对每一环节必须做到慎密细致,在案卷管理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准确地运用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文书,做到“严格、公正、公开、文明”。近年来,支部党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全部做到了程序合法,没有发生复议诉讼案件,该支部森保大队还连续被大林局和本局评为执法先进集体,为全局其他部门树立了典型模范作用。
      第八党支部党员充分发扬先进模范作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保护祖国北疆生态屏障谱写出了一曲曲动人篇章,用行动践行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展示了当代森林公安的风采。 (林管局党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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