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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 11月3日,乌尔旗汉林业局在防火防汛处二楼会议室举行了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给民事受害人吴某家庭发放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这是乌尔旗汉林业局职工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首例。
一直以来,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注重案外关怀,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受害人精准救助,帮助刑事、民事受害人摆脱困境,促进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效果。此次受国家司法救助人吴某系乌尔旗汉林业局贮木场职工,2014年8月16日,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造成他脑部、颈椎受伤,右眼失明,属于重度二级伤残,因未得到损害赔偿,借款治疗欠了很多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在梳理案件中发现这一情况后,控告申诉部门通过调查了解到了此案受害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及时为他家申请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手续,将救助金拨付到位,有效缓解了吴某一家的经济困难。
据了解,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更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司法救助,也称为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制度。(罗碧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