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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市实行企业“七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王琦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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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赵宗杰)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程序, 8月11日,牙克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实行企业“七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据了解,此次改革在原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商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公安部门刻章许可,实行企业“七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七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刻章许可。“三证合一”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设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向商务部门推送企业信息,申请人向商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时,商务部门不要求企业提供重复的书面材料;新设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可向公章刻制单位申请刻制公章,由公章刻制单位负责将市场主体公章刻制情况报同级公安部门。商务部门、公安部门将市场主体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情况和市场主体公章刻制情况,按有关规定分别录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数据共享。

        此次改革工作,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热情,降低市场主体设立成本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营造牙克石市便利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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