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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思想上的洗礼

叶桐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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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院纪委副书记 姜兴艳

       8月13日至14日,我参加了管理局纪委组织的林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这次培训虽然时间短,但是内容广、层次高,培训内容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有案件审理业务指导,授课老师站位高、讲解透。短暂的几天培训,我不仅在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对如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又加深了认识。
       通过老师对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详细讲解,我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规不正,不可以为圆;矩不正,不可以为方”。作为一名纪检工作者,要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走样,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把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制度遵循,也给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科学规范履行职责亮明了“底线”。通过老师大量的案例分析,让我对纪检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进一步明确,对指导我们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有很大帮助,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南。
       通过聆听老师讲述的有的共产党员及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热衷于和有特殊背景的人交结,拉帮结伙、人身依附;在政治上当“两面人”,搞小圈子,一步步走向腐败的深渊的案例。我深深地体会到,纪检监察是长期、繁杂、艰巨的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纪检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提高自身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时刻不忘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
       培训班上,我再一次学习领会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新征程”的要求,坚定从事纪检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管理局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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